| 误区之一:认为素质教育就是减轻学生负担,降低教师教和学生学的要求当前,在素质教育实践过程中,一些学校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教师像卸了“包袱”一样,不再像以往那样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和认真备课了;学生则像泄了“气”一样,学习放松了,作业减少了,有的班级几天才布置一次作业。都说现在搞素质教育了,教师可松口气,学生可“自由”了。似乎素质就是减轻学生负担,降低教师教和学生学的要求。这是当前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一大认识误区。笔者认为,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是,人们对素质教育产生的背景缺乏正确的理解。当前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不仅是克服“应试教育”弊端的总对策,更是迎接21世纪挑战,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
首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是针对“应试教育”提出来的,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实施素质教育,其实质就是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面向少数学生;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片面强调智育;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而不是让学生被动地、机械地接受知识。可见,素质教育反对的是“应试教育”的所有弊端,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减轻学生负担,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中应注意解决的一个方面,但它不是素质教育的全部,学生负担也不是越轻越好。这里面有个学生负担合理化的问题,但不能借减轻学生负担,降低教师教和学生学的要求,否则矫枉过正,反而会降低教育质量。
其次,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也是迎接21世纪挑战,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从时代发展角度看,自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的提出,到20世纪末,社会对人才质量标准的要求,基本上是沿着“知识——能力——素质”的轨迹演进的。素质与知识、能力虽不是同一概念,但三者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知识是素质和能力的基础,知识沉积为素质,并通过素质转化为能力,素质是潜在的能力(潜能)。良好的基本素质,优化的知识结构和合理的能力结构是跨世纪人才的必备条件。然而在教育过程中,素质与知识能力往往是融为一体的,知识的传授蕴含着素质的养成,素质的改善往往成为能力提高的条件。从“知识——能力——素质”的人才质量观发展变化看,这个过程也是辩证的发展过程,不是后一个阶段对前一阶段发展过程的完全否定,而是一种扬弃,有继承地发展,即强调人才素质的同时,丝毫没有否定知识和能力的意思。因而“素质”应该被理解为一个综合概念。它不是指人的某一方面或某种单一的品质,而是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整体水平。正因为如此,我们讲人才素质,特别是跨世纪人才素质时,应特指为“人才综合素质”,讲素质教育时,完整的应称之为“全面素质教育”。
误区之二:把素质教育作为现行教育计划以外的一种教育,使学校形成正规教育和素质教育两大系统
当前,一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中出现的另一种现象是,一方面进行了不折不扣的正规教育,完成既定教育计划的教学任务,包括开足所规定的教学科目及课时数;另一方面为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素质教育任务,进行了大量的额外办班,如在某些小学办有公文学习班(由日本引进的)、电脑班、英语班等,这些名目繁多的额外办班,主要安排在正规课以外或周六周日进行。于是学校教育自然就形成了正规教育与素质教育两大系统,似乎素质教育就是独立于现行教育计划以外的另搞一套的教育。这是当前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又一大认识误区。
之所以产生如此认识“误区”,主要原因是没有弄清实施素质教育与现行的全面发展教育方针之间的关系。我国的全面发展教育方针在教育实践中已贯彻多年并延续至今,为何现在又要来一个素质教育?二者之间是否重复或相违背?笔者认为二者是一致的,且没有重复。
这是因为:首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质在于全面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国教育目的,实施全面发展是我国的教育方针。因此,当前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与贯彻全面发展教育方针是一致的,而不是互相违背、另搞一套。其次,实施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方针在我国已提倡多年的情况下提出的。但由于长期没有把全面发展方针从一种教育思想转变为可操作实践的科学体系,过于抽象,难以操作,更难以监控,因此未能很好贯彻。当前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将全面发展教育方针体系化,具体化,明确化,使之具有转化为教育实践的可操作性,即把教育的着眼点放在学生身上,以学生为主体和核心,调动学生自身发展的要求,使每一个受教育者在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得到充分发展。这样,也就贯彻了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既然实施素质教育与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是一致的,且前者是后者的实施策略,那么,当前学校实施的素质教育就当应纳入现行的教育体系,不能在学校中形成互不搭界的正规教育与素质教育两大系统,另搞一套。即使确有必要办些课余班,也必须结构现行教学内容和课程教学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误区之三:把素质教育理解为就是组织课外活动和兴趣小组,培养学生某方面特长产生这一认识误区至少涉及到两个问题:1.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什么?2.实现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又是什么?
首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容可概括为“培养合格”和“发展特长”(即合格+特长)。
其中,培养合格是基本内容,是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必须要达到的目标,既全体受教育者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应得到良好发展,达到合格标准;发展特长是重要内容,是实施素质教育中应努力追求的目标,它主要是从实际出发,开发受教育者的个体特殊潜能。在“合格”与“特长”的关系上,合格是基础和立足点,特长是补充和提高。因此,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中注意发展学生特长是十分必要的。这方面过去在“应试教育”中是被忽视的。但发展学生特长并不是素质教育的全部,更不能把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就是发展学生特长。如若离开了“培养合格”这一要求,而去单纯追求“发展特长”,那么,这就等于丢掉了根本,反而偏离了素质教育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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